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第三方支付营销技术支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42281FW0002017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第三方支付营销技术支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42281FW0002017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京东支付、美团支付、抖音支付、拼多多支付上开展赠券和消费立减优惠活动。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公司、法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实控人等)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和足够的经济实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项目开标前)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项目开标前)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二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10.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要求增值税税率为6%。
11.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微信、支付宝、京东、美团、抖音、拼多多六家支付机构的服务商资质,分别提供证明材料。每家支付机构的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以下其中一项:服务商后台截图(需体现支付平台名称和服务商名称)、与支付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支付机构的授权证明材料或服务商资质证明材料(承诺书不可作为证明材料)。
12.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21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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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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