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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标题1]太原市汾河干流上游示范段(娄烦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石峡沟湿地引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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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汾河干流上游示范段(娄烦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石峡沟湿地引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XM-GKFW-2401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原市 娄烦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汾河干流上游示范段(娄烦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石峡沟湿地引水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7626001),已由娄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娄审管审批字〔2022〕214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县财政解决,并积极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及内容:将汾河干流上游段未经湿地处理的36.0万m³汾河水引入石峡沟多级表流湿地处理后,流入汾河。工程包括进水闸、引水线路(DN2000钢筋混凝土管)、沉沙池等。总长度约2.75km,沉砂池300x25x6m同时在汾河湿地公园外围边界建设高2米,长17.4km的隔离防护网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该标段(包)内容:本项目太原市汾河干流上游示范段(娄烦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石峡沟湿地引水工程监理。

建设地址:娄烦县

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监理规范及有关标准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包括本招标项目); 

3.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3.4信誉要求:①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如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 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分类监管”黑名单;各投标人应主动提交尚处于有效期内的不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无此类情况,需附投标人承诺说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15 20  00 分至 2024 20 20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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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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