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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执行局用房装饰装修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16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执行局用房装饰装修

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JZX-2024139

致:    各潜在供应商       

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执行局用房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执行局用房装饰装修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2.3采购内容: 针对呼和浩特中院知识产权法庭进行室内设计工作,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及调解区,审判法庭,审判配套用房,展览,配合项目需要,依照前期调研定位,根据功能需求及场地现状,完成概念设计;根据确认的概念设计在满足技术及规范要求下,完成设计方案设计及相关选材资料; 根据需要,参加设计方案汇报会或技术研讨、论证会;按相关要求提供设计成果(包括主要图纸、说明等)的纸质及电子文件(JPG\DWG\PDF文件),最终成果满足概预算报审深度要求;协助项目立项及概算报审的工作;在施工阶段现提供场配合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4计划工期:3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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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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