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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车站中央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车站中央空调采购,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车站中央空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线路起自孔浦站,终至慈溪高铁站(与通苏嘉甬高铁换乘)。线路全长约64.3km,共设13座车站,平均站间距约5.3km,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本线在龙山设车辆段1座。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线路自鄞州区小洋江站起,向南经云龙镇于既有国铁云龙站东侧设站、后下穿用甬莞高速后折向东而行,于来熏路南侧松兰大道东侧设大目湾站,远期预留延伸至石浦条件。线路全长约61.45km。共设10座车站,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全线设云龙车辆段1座及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
2.3 招标范围: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车站(不含云龙火车站、横溪站、贤庠站、小洋江站)中央空调系统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18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1月1日,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车站中央空调系统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招标估算价约586万元;
Ⅱ标段: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车站(不含云龙火车站、横溪站、贤庠站、小洋江站)中央空调系统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招标估算价约265万元。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电子平台交易运行费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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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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