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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科创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第6批)经营性 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4-08-20

成都铁路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科创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第6批)经营性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BZX-WZ-2024-116)

 

*重要提示: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查看《关于开展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采购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按照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供应商参与项目报价。

 

1.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铁路科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成都铁路科创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第6批)经营性物资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我公司经营业务材料设备采购,具体实施项目待定,以竞争性谈判签订框架协议的方式采购该批物资。

本次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采购项目明细表(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一)市场主体身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二)质量保证能力。

1.质量检测报告。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检验(测)报告,报告须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或国家实验室(CNAS)的标识,送检标准以技术标准中所列参数为准。

2.安全责任承诺。投标单位自采购公告发布起前溯2年内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8月至今)不少于1个本次投标物资或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单位及产品制造商(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单位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5)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D级的供应商及其授权经销商(公开招标除外),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网址:https://cg.95306.cn。投标单位提供查询截图(含产品制造商),如无查询结果,请说明情况。

5.其它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联系使用单位。供应商接到使用单位的具体物资需求(包含明确数量和到货时间地点等)时,必须保证按时供应到位。成交后无法供货的供应商将被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2)如遇多处采购要求有冲突不一致时,则以采购方更高和更严格的标准描述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安全责任承诺。投标单位自采购公告发布起前溯2年内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5)以上所提及的复印件均须盖鲜章。

(6) 质保期24个月,以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第一次结算付款时进行扣减,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扣除应扣款项后,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中标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须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8月23日9时00分止,公开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如果需要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报价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报价人须登录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采购文件。报价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报价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同时报价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将《供应商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PDF版(格式见附件1)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534628753@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4.4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参与报价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报价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4.5不符合采购公告第4.3条款要求的供应商,无法参与后续报价事宜。

4.6获取采购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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