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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换热站墙体及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4-08-20

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换热站墙体及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哈产委采﹝2024﹞第0737号

 一.招标条件

  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换热站墙体及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欢迎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换热站墙体及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4项目概况:平房公司第一运营部首站换热站、H1换热站、第二运营部谷丰热厂、第三运营部新楼锅炉房四处房产存在不同程度破损,需要维修墙体632平方米、屋面568平方米、水落管176米、铁栅栏围墙24米等。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换热站墙体及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项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2.8最高投标限价:234578.4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提供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rbggzy.harbin.gov.cn)采购投标人,未注册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投标和成交的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0日09时至2024年08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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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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