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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通用设备(钢管及管件)询比采购公告
2024-08-23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通用设备(钢管及管件)询比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进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通用设备(钢管及管件)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通用设备(钢管及管件)

1.2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4﹞第0751号

1.3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1.4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5 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成品包装、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配送地点)。

1.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8配送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117号,华能公司热源厂院内或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1.9 最高限价:总价730000.00元;单价控制价详见《最高限价明细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

2.3信誉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08月01日-评审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以评审当天查询为准)。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及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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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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