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医院手术室空调新风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丘县人民医院手术室空调新风改造工程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并于2024年9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4]-0828
2、项目名称:沈丘县人民医院手术室空调新风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2400.00元
最高限价:5024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1 | 沈丘县人民医院手术室空调新风改造工程 | 502400.00元 | 502400.00元 | 是 | 502400.00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工期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沈丘县人民医院手术室空调新风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2 工期:30日历天 ;
5.3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5.4 质保期:2个制冷季
5.5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区域;
5.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供应商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需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自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提供相关承诺);
3.6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人可自2024年 8 月23日至202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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