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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大河家镇梅坡村、甘河滩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
2024-08-23

积石山县大河家镇梅坡村、甘河滩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积石山县大河家镇梅坡村、甘河滩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已录入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08-622927-04-05-779642,已由积石山县发改局以积县发改发[2024]39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积石山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工程概况:

积石山县大河家镇梅坡村、甘河滩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用地面积为53245.63平方米,新建温室面积为19764.81平方米,新建日光温室22座。其中:1#建设日光温室(60m)5座,面积为3302.6平方米;2#建设日光温室(80m)2座,面积为1748.26平方米;3#建设日光温室(90m)15座,面积为14713.95平方米。

其他附属工程:梅坡村新建U型排水渠1381.21米,新建排水渠盖板(800*710)280米,场地围栏1404.12米,砂化路4088.28平方米,新建蓄水池400立方米,土方平整以及供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1个施工标段。

2.3工期:213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2.4概算总投资:项目总概算投资1087.8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从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失信记录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的一律不得投标,有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并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它未解决诉讼的,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4日0:00时至2024年8月28日23:59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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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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