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兴国县分公司2024年办公楼大厅室内全彩P1.2显示屏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兴国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兴国县分公司2024年办公楼大厅室内全彩P1.2显示屏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兴国县分公司2024年办公楼大厅室内全彩P1.2显示屏系统项目。
二、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兴国县分公司2024年办公楼大厅室内全彩P1.2显示屏系统项目。
三、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169697.78元(含税)。
四、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兴国县分公司2024年办公楼大厅室内全彩P1.2显示屏系统项目。
包号 | 采购内容 | 工期 | 预算(含税) | 招标控制价(含税) | 备注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兴国县分公司2024年办公楼大厅室内全彩P1.2显示屏系统项目 | 60天 | 169697.78元 | 156121.95元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注:
(1)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69697.78元(含税)。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6121.95元(含税)
(4)标段划分(分包)方式:一个标包采购。
(5)报价方式: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且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6)本项目综合排名第一的为预交人,排名第二为备选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
(1)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体现能够承担本次项目履约能力内容。
(2)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合格发票。
提供:(1)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2)以上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合格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4.招标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5.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提供:以上(1)-(5)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采购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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