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2025-2026年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2025-2026年保安服务招标,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现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韶关市分行营业场所保安员服务采购,共21个派驻点;风采夜班保安服务采购,共2人。
2.2项目预算金额为:2391527.52元(含税)。
2.3资金来源: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出资。
2.4服务期限:两年。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或跨区经营备案回执。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同时提供下列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2)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如投标人因单位性质原因,无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及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报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5服务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合作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作证明材料)。
3.6发票: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7利害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详见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
3.8特殊供应商: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3.9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10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11 承诺/声明:(1)投标函(含联合体投标说明条款)、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投标人声明函、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注: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12 投标人须知、项目需求书、合同条款、星号“*”条款: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无实质性负偏离条款及符合招标文件中星号“*”条款的要求。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非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非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不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发现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非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无其他联合串通投标行为。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已包含)】
3.14投标人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存在以下弄虚作假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已包含)】
3.15 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报名时间):从2024年08月26日17时30分到2024年09月0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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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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