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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临时煤场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招标公告
2024-08-27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临时煤场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招标公告

(哈产委采﹝2024﹞第075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临时煤场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临时煤场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概况: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临时煤场工程采用门式钢架的结构系统,主体结构及围护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工程长度为264.00米,宽度为90.00米,建筑面积为23760.00平方米,棚房建筑总高度(檐口)为23.00米,屋面坡度为1:20,无组织排水,层数为一层。

现场实际情况:因供热运行需求,现临时煤场已堆积煤垛。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

2.6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以及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满足发包人及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出具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的要求。

2.8招标范围: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满足发包人及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出具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的要求)。

2.9最高限价:34128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或投标人为住建局房屋安全鉴定备案企业(提供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4年05月-2024年07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rbggzy.harbin.gov.cn/)采购投标人,未注册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7日09时至2024年09月0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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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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