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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阿鲁科尔沁旗宾馆、宁城汽车站、松山区政府、红山区锦江之星酒店充电桩施工监理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4-08-2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阿鲁科尔沁旗宾馆、宁城汽车站、松山区政府、红山区锦江之星酒店充电桩施工监理项目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阿鲁科尔沁旗宾馆、宁城汽车站、松山区政府、红山区锦江之星酒店充电桩施工监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交付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全过程监理。

项目总预算金额:72000元

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控制价(元)

监理服务期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阿鲁科尔沁旗宾馆、宁城汽车站、松山区政府、红山区锦江之星酒店充电桩施工监理项目

阿鲁科尔沁旗宾馆

20100.00

30日历天

赤峰宁城汽车站

20400.00

30日历天

赤峰市红山区锦江之星酒店停车场

16500.00

30日历天

赤峰市松山区政府停车场

15000.00

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承揽过类似项目施工监理的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5申请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近年内(2021年-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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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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