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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东城区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4-08-29

和政县东城区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和政县东城区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政县东城区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发改〔2023〕281号)、《关于和政县东城区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和发改〔2024〕174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和政县东城区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和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和政县

4.资金来源:通过申请国家投资、地方财政配套等渠道筹措解决。

5.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972.69万元,工程费为11643.82万元,其中第一标段:3944.50万元,第二标段:3839.98万元,第三标段:3859.34万元。

6.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滨河东区,项目涉及盛平路、济南路、阳光路等8条道路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新改造燃气管道3247米,改造供热管道3712.9米,改造雨水主管道5506米,改造污水管道4170米,改造给水管道4973米等,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本次设计供热面积约52万平方米,燃气管道压力值为中压0.4MPa。(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即:

第一标段:槐荫路和济南路2条道路上的燃气管道改造、雨水管道改造、污水管道改造、给水管道改造及附属工程(含道路恢复和交通恢复),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燃气管线:槐荫路改造dn160燃气管道283m,dn110燃气管道20m;本次设计改造燃气管网共布设管道3247m,济南路无燃气管道改造。

2)给水管线:槐荫路改造de200给水管道281m,de160给水管道28m;济南路改造de200给水管道1787m,de160给水管道81m。

3)雨水管线:槐荫路改造DN600雨水管道288m,DN400雨水管道25m,DN300雨水管道99m;济南路改造DN500雨水管道1150m,DN400雨水管道639m,DN300雨水管道712m。

4)污水管线:槐荫路改造DN315污水管道347m;济南路改造DN315污水管道515m。

5)供热管道:槐荫路和济南路无供热管道改造。

6)附属工程包括道路照明工程、线管埋设工程、道路恢复工程、交通恢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第二标段:盛坪路、清北路和广通路3条道路上的燃气管道改造、供热管道改造、雨水管道改造、污水管道改造、给水管道改造及附属工程(含道路恢复和交通恢复),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燃气管线:盛坪路改造dn160燃气管道722m,dn110燃气管道45m;清北路改造dn160燃气管道545m,dn110燃气管道5m,广通路无燃气管线改造。

2)给水管线:盛坪路改造de200给水管道740m,de160给水管道168m;清北路改造de200给水管道502m,de160给水管道112m;广通路改造de200给水管道174m,de160给水管道30m。

3)雨水管线:盛坪路改造DN1000雨水管道398m,DN900雨水管道310m,DN400雨水管道144m,DN300雨水管道299m;清北路改造DN1000雨水管道310m,DN400雨水管道276m,DN300雨水管道208m;广通路改造DN500雨水管道177m,DN400雨水管道24m,DN300雨水管道74m。

4)污水管线:盛坪路改造DN400污水管道397m,DN315污水管道489m;清北路改造DN315污水管道578m;广通路改造DN315污水管道205m。

5)供热管道:盛坪路布设供回水钢管Φ325*7(DN300)长731.45×2=1462.9m,供回水钢管Φ273*7(DN250)长20×2=40m;清北路布设供回水钢管Φ325*7(DN300)长545×2=1090m,供回水钢管Φ273*7(DN250)长,40×2=80m;广通路无供热管道改造。

6)附属工程包括道路照明工程、线管埋设工程、道路恢复工程、交通恢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第三标段:昌坪路、阳光路和南阳东路3条道路上的燃气管道改造、供热管道改造、雨水管道改造、污水管道改造、给水管道改造及附属工程(含道路恢复和交通恢复),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燃气管线:昌坪路改造dn160燃气管道778m,dn110燃气管道62m;阳光路改造dn110燃气管道510m;南阳东路改造dn160燃气管道242m,dn110燃气管道35m。

2)给水管线:昌坪路改造de200给水管道728m,de160给水管道140m;阳光路改造de200给水管道501m,de160给水管道114m;南阳东路改造de200给水管道260m,de160给水管道40m。

3)雨水管线:昌坪路改造DN900雨水管道398m,DN700雨水管道162m,DN500雨水管道158m,DN400雨水管道144m,DN300雨水管道312m;阳光路改造DN500雨水管道350m,DN400雨水管道256m,DN300雨水管道276m;南阳东路改造DN500雨水管道264m,DN400雨水管道34m,DN300雨水管道130m。

4)污水管线:昌坪路改造DN315污水管道809m;阳光路改造DN315污水管道552m;南阳东路改造DN315污水管道296m。

5)供热管道:阳光路布设供回水钢管Φ273*7(DN250)长500×2=1000m,供回水钢管Φ219*6(DN200)长20×2=40m;,工开挖管沟1816.45m;昌坪路和南阳东路无供热管道改造。

6)附属工程包括道路照明工程、线管埋设工程、道路恢复工程、交通恢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7.计划工期:176日历天(不含冬休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0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一、二、三标段)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申请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査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10.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9日20:00时至 2024年9月3日20: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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