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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南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坝监测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9
项目公告


广东粤电南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坝监测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粤电南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坝监测设备改造项目,招标编号: 04-06-04A-2024-D-E19525 ,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南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范围

1.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广东粤电南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坝监测设备改造项目,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1.2项目性质:工程。

1.1.3工期:2024年10月。

1.2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37000.00元(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企业法人或其 它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

2.2投标人至少拟派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且需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3)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但投标人作为债权人在诉讼中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除外)、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至开标期间应不在广东省能源集团黑、灰名单惩戒名单中。(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24年0830日至2024年0903,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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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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