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三甲集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广河县三甲集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已由广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河县三甲集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建字(2024)103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广河县三甲集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2.建设单位:广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3.建设地点:广河县三甲集镇
4.资金来源:县级专项资金
5.概算投资:概算总投资为753.2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45.67万元。
6.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场工程项目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等组成,主体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整治工程、封场覆盖与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与处理工程、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工程、雨洪水导排工程、绿化与植被恢复工程等,配套工程包括了道路等。该填埋场容积48x104m³,封场面积26000㎡。垃圾椎体表面平整26000㎡,垃圾填方18000m³,挖方18000m³,500mm厚营养土层13000m³,植物种植26000㎡,新建U形排水渠1240米,200g/㎡土工滤网一层26000m³,导气花管260m,导气实管800m,钢筋笼540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0-2010)封场工程建设规模分类IV类。主要工艺采用垃圾堆体按规范封场整平处理,渗滤液收集到渗滤液收集池定期外运至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填埋气收集点燃排放。(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
7.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冬休期除外)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2025年05月12日
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 1人、材料员1 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9、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2日18时至 2024年09月07日18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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