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双酚A装置催化剂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TP-241019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双酚A装置催化剂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此项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双酚A装置催化剂
1.2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141吨。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采购方式:谈判。
1.8采购预算:506万元。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双酚A装置催化剂。
2.2交货期:2025年4月1日前将催化剂送至龙江化工现场。
2.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2.4质量标准:合格。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供应商2010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具有一整套4台反应器填装量(20万吨双酚A/年规模及以上计)的双酚A装置(中国境内)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应用15个月以上且运行良好的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以供应商提供的销售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运行良好证明文件为准)。
(3)信誉要求: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或网页截图)。
(4)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本项目谈判。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9月5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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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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