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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新疆泰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司库项目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0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新疆泰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司库项目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泰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司库项目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疆泰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司库项目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0747-2460SCCXJ150

1.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招标内容:为进一步深化银企战略合作,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银企业务合作,依托金融科技力量为新疆泰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搭建司库体系,推动企业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精益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本项目拟采购内容主要涉及三个开发模块,分别为资金系统功能基础模块、模块定制化开发、RPA软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1.5质量标准:合格。

1.6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65日历天。

1.7最高投标限价:70.00万元(不含税价)。

注:总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出相应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1项已完成的系统建设咨询及实施业绩。

注: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

②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3.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

4.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

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购买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时间:2024年9月4至2024年9月9日18: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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