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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二期项目及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幕墙石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04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二期项目及河南省

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幕墙石材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二期项目及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幕墙石材物资采购,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幕墙石材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二期项目及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幕墙石材物资采购

2.2招标编号:XRZB-2024-082401

2.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环保北路与化肥东路西北角,总建筑面积91474㎡。地上15层,地下3层,总高度64.2m,地下三层为医用功能房间、机动车停车库兼人防。

2.4招标范围: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二期项目及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幕墙石材物资采购项目原材购置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输风险、意外保险、卸车、产品检测、材料复试、验收交付、质保期内外伴随的其他服务及图纸中要求完成的内容等。

2.5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15天内完成供货,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图纸深化、细部排版、配合下料、加工、供货等相关内容并验收合格。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配合招标人创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或省优质工程),争创“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若因投标人原因项目未创得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或省优质工程)”奖,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伍万元整)。一次性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负责通过所有相关部门验收。

2.9质保期:质保期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4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石材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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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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