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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机电设备维修及预防性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2024-09-04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机电设备维修及预防性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机电设备维修及预防性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主城区内。

2.2 项目名称: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机电设备维修及预防性检测服务项目。

2.3 项目概况: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2024-2026年度机电设备的维护维修、大修、设备抢修、消缺整改、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备品备件以及设备预防性检测等服务。

2.4 建设规模:

序号

所属单位

机电设备维修服务费

(万元)

设备预防性检测服务费

(万元)

1

鸡冠石污水厂

3200

149

2

东港污水厂

160

26

3

渝中污水厂

240

30

4

管网管理公司

16

0

5

白含污水处理厂

160

7

6

西永污水厂

100

15

7

沙坪坝污水厂

65

12

8

大渡口污水厂

128

18

9

大九污水厂

160

14

10

唐家桥污水厂

66

18

11

茶园污水厂

240

19

12

土主污水厂

360

18

13

西彭污水厂

144

14

合计

5039

341

2.5投资估算:投资总额为5380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工作量变化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实行一年一评,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的具体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期内,第一个合同年期满前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若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则双方续签下一合同年服务合同;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则招标人将不再续约,服务期限于第一个合同年期满之日自动终止。招标人有权另行选聘其他任何第三方。

注:合同有效期内可承接并实施招标人派发的项目,超出合同有效期或合同金额招标人不再派发项目,同时未完工的工作需继续实施至验收合格、完工结算并按约完整适当履行相应的缺陷责任、质保义务等所有合同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单个合同金额为15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设备维修或安装业绩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与发票不一致时,以发票金额为准)。

3.5、其他要求

(一)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将被废标。

2.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2024年02月-2024年07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2024年02月-2024年07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6.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2023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不为亏损(提供2021-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7、抢修及时性承诺:接到发包人通知须及时进行抢修时,投标人承诺2个小时内(含)到达现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8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8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4年9月4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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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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