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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2024年城区基础设施修复工程二标段
2024-09-05

 

阿尔山市2024年城区基础设施修复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兴公资交易[2024]建设(公开)0164号

一、招标条件

阿尔山市2024年城区基础设施修复工程二标段已由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阿发改投字【2024】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尔山市2024年城区基础设施修复工程二标段

2.2建设地点:阿尔山市伊尔施地区

2.3招标范围及规模: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9774011.99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B类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 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查询时间为招标文 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5)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联合体成员不需获取,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 CA 锁。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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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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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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