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中学操场看台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15-24442408052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四中学操场看台维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615-24442408052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天津市第四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第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天津市第四中学操场看台维修工程 1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操场看台维修工程 1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市第四中学操场看台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第四中学操场看台维修工程: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3、磋商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应配备人员: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者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磋商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8、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13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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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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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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