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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09-06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45126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发【2023】1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鸭山市滨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及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现就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
2.3项目概况:双鸭山市本级四区182+33个图斑,治理面积共计490.17+75.44公顷。(最终以实际设计面积为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承担的全部服务。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等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含现场踏查、煤矸石固废类别检测鉴定、农用地土壤检测及污染风险评估、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及其它进行生物资源本底调查(按照评价相关要求调查陆生野生动物、植物,水生生物等)、环境现状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地下水环境恢复监测、土壤环境恢复监测、地形地貌景观恢复监测、土地复垦监测、遥感解译、生态制图、环评报告编制、公参公示、专家评审等。

2.7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

3.2投标人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同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需具备2024年6月-9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投标人;

3.4.2联合体各方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4.4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分工对应的资质确定,专业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人(含全部联合体成员)、其法定代表人(含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8投标人(含全部联合体成员)、其法定代表人(含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6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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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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