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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第六中学教育教学装备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2017-08-08

 

平原县第六中学教育教学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第六中学教育教学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0627-17DZ0741615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元)

包1

数字化校园及电教设备等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者不良行为记录;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货物及相应技术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

(1)投标人提供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投标人提供开标前其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相关材料:投标单位为拟派授权代表人缴纳的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须由劳动主管部门盖章或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社保部门官方网站社保缴纳证明截图,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的。

(4)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参考格式);

6.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两个包兼投不兼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3911964元

包2

多功能室及桌椅床铺、教育教学设备、图书等采购

7876959元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文件售价及携带证件: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5日每天09:00至11:00;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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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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