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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共和县哈干水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2024-09-09
青海省共和县哈干水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青海省共和县哈干水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共和县哈干水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共和县哈干水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1.2采购人∶共和县水利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达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纳入计划

1.5采购项目概况: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L/T808-2021),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在收集工程河段的实测水文、泥沙资料及断面测验资料等的基础上,采用现场调查、实测资料分析计算等方法,分析哈干水库工程所在河段河道冲淤及河势变化,分析哈干水库工程建设对河段泄洪、河势稳定、对河岸稳定及其它水利工程和设施的影响,对防汛抢险、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进行影响分析,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给出防洪评价结论。

1.6项目分包个数∶1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完成青海省共和县哈干水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审查审批等工作。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

2.3服务地点∶共和县水利局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并通过审查、审批。并提交正式成果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业绩(提供合同和通过评审后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以行政许可决定书为准)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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