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双鸭山市龙生供热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鸭山市龙生供热供水有限公司-管材、阀门、水表、无负压供水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龙生供热供水有限公司-管材、阀门、水表、无负压供水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SZCG2017182-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赫明泽
项目联系电话:132084910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双鸭山市龙生供热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
联系方式:孙鹏 电 话:135551985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双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受理部: 0469-4252107
代理机构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行政审批大厅四楼受理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情请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发出之后开出的时间);6、投标代表需提供具有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材料(法人不需要此项);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设计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8、本项目支针对生产厂家报名;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发出之后开出的时间);6、投标代表需提供具有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材料(法人不需要此项);7、本项目支针对生产厂家报名;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标段: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发出之后开出的时间);6、投标代表需提供具有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材料(法人不需要此项);7、本项目支针对生产厂家报名;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76.4218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8日 16:39 至 2017年08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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