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弱电智能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81号)、《关于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22号)、《关于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弱电智能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139号)、《关于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弱电智能化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1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安宣武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招标人为 雄安宣武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启动区雄安宣武医院地块内。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7964.37平米。
一标段:信息化应用系统、信息设施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集成系统,共21个系统。合同估算价约为6980万元。
二标段:信息化应用系统、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业务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工程新增管路预留预埋,共21个系统。合同估算价约为4200万元。
2.3本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内、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信息化应用系统(病房探视系统(ICU探视系统)、视频示教系统及数字化手术室、候诊呼叫信号系统、护理呼应信号系统、教学实训室、时钟系统、智慧病房系统、医废管理系统、智能导航陪诊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特殊病患管理系统、冷藏药品温度检测系统、平安医护系统、工勤绩效管理系统、物联网系统),信息设施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机房工程(灾备机房、智能化设备间(弱电间)、西区教学管理机房),智能化集成系统(智能化信息集成(平台)系统与集成信息应用系统)。
同时根据技术要求和相关图纸、规范等,对整个弱电系统工程包括弱电系统图纸深化、系统建设方案编制、BIM图纸、BIM模型(含集成、渲染、轻量化等)、一期BIM集成平台补充(与一标段的智能化集成系统数据整合与集成)、设备安装工程的供应、现场运输、安装、检查、验收、调试、培训及维保。为完成本项目各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整体功能实现所必须的软件、硬件、授权、接口集成、跳线、电源、配件、一期设备扩容、接入等内容。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中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内、外部分。
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及协调
(1)本项目智能化专业承包单位须与机电、消防、给排水及采暖、通风空调、电气工程、防护、医疗气体、净化、实验室、制冷站、锅炉房、箱式物流、气动物流、标识、泛光照明、变配电、精装修、幕墙、电梯、外管网、景观小市政、医疗设备、厨房设备、机械车位、家具、后勤设备、电信运营商、一期智能化信息化单位等相关承包单位协调,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的位置及详细的工作界面,确保项目完整畅通。
(2)本项目智能化专业承包单位有义务对图纸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实施前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修改,但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设计人、总包单位的认可。
二标段: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内、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信息设施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多媒体及会议系统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 、智能照明系统、环境检测系统),公共安全业务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及反向寻车系统、安全防范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智慧安检系统),机房工程(西区安防控制室、东区安防控制室),智能化工程新增管路预留预埋。
同时根据技术要求和相关图纸、规范等,对整个弱电系统工程包括弱电系统图纸深化、系统建设方案编制、设备安装工程的供应、现场运输、安装、检查、验收、调试、集成平台接口规划、培训及维保。为完成本项目各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整体功能实现所必须的软件、硬件、授权、接口集成、跳线、电源、配件、一期设备扩容、接入等内容。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中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内、外部分。
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及协调
(1)本项目智能化专业承包单位须与机电、消防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防护、医疗气体、净化、实验室、制冷站、锅炉房、箱式物流、气动物流、标识、泛光照明、变配电、精装修、幕墙、电梯、外管网、景观小市政、医疗设备、厨房工程、机械车位工程、家具、后勤设备、电信运营商、一期智能化信息化单位等相关承包单位协调,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的位置及详细的工作界面,确保项目完整畅通。
(2)本项目智能化专业承包单位有义务对图纸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实施前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修改,但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设计人、总包单位的认可。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一及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二,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兼投两个标段但不得同时兼中两个标段。
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2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 5月31日(具备预验收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1名,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提示:请各申请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请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若2023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v.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A.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r项修改为本条);
B.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p项修改为本条)。
C.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u、v、w、x、y、z、A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A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其所承担施工内容对应的上述资质最低要求;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财务要求、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及各自工作量所占预估比例;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在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其他要求:/_。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15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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