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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11

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JZX-2024160

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比选的采购方式,对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00000.00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及概况

为了更好的了解呼和浩特市数据产业市场,明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确定公司的核心使命、战略定位及发展路径规划,探索数字经济发展新范式,现需编制大数据公司拟建呼和浩特市数据产业整体规划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方案。

1.2服务内容

①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料收集、质量控制等调研工作,包含调研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和建议等内容,为后续编制规划方案做理论基础。

②以国家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为指导,明确数据产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展目标,如产业规模、增长率、技术创新水平、产业生态构建等,结合调研结果形成呼和浩特市数据产业整体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发展目标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重点行动、保障措施等内容,方案篇幅不少于30页。

③根据调研结果形成可落地的针对大数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方案或报告,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规划的背景和必要性、公司定位、未来三年的工作重点、依据呼和浩特市整体数据产业规划制定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核心使命、发展目标、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内容,方案篇幅不少于50页。

④规划并参与大数据公司产业生态建设,促进数据资源、数据价值共享融合,助推大数据公司产业上下游资源集聚和协同发展,构建数字化的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推动共建“大数据公司+产业基地+研究院 +产业基金+培训机构+产业协会”等多位一体的大数据产业生态圈,引入不少于10家外地企业、高校来呼学习、交流、调研。

1.3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成交供应商出具《呼和浩特市数据产业整体规划》《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电子版终稿及纸质印刷稿)并经采购人验收审核通过。

1.4交付地点:呼和浩特市城建大厦智慧城市指挥中心。

1.5驻场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提供30天的不少于3人的驻场服务,驻场人员应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信誉要求

2.2.1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2.2.2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与。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2.3.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和服务内容划分;

2.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响应;

2.3.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及成员)

3.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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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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