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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前期测风塔及其附属设备框架采购项目公告
2024-09-11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前期测风塔及其附属设备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KFCG-CFT-2024-GK001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前期测风塔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前期测风塔及其附属设备框架采购。

1.3、项目地点: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属或指定的风电项目现场。

1.4、交货期:具体以合同或招标人通知单为准。

1.5、标段划分:

序号区域包含省份
标包一西北区域新疆、青海、陕西、甘肃、宁夏等
标包二华北、东北区域山西、内蒙古、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等
标包三华东、南方区域山东、河南、江西、湖北、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广西、广东、福建、云南、贵州、重庆、四川等

备注:

1)西藏、海南、香港、澳门、台湾等区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实际发生项目风电场的分类、以及风速地区的判断由招标人根据审定的测风方案确定。

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标包进行投标,每参加一个标包,需要提交一个相应的投标文件。例如:参加标包一的投标,则需要提交标包一的投标文件;同时参加标包一和标包二,则需要同时提交标包一和标包二的投标文件;以此类推。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项目所需测风塔塔体(含基础)、测风设备、测风装置施工及维护、测风塔拆移等。包括不限于测风塔的设计制作,测风塔基础施工,测风塔塔体(含基础)及测风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移交,质保期1年内测风设备的免费维修,保证测风设备1年内正常接收数据,在质保期内满足测风精度要求。

投标人负责购买建设期和质保期所涉及的建安工程一切险、设计责任险、设备责任险等。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常规运费(机动车运输运费),二次搬运费只报单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其中二次搬运的距离指无法用机动车运输到的终点至测风塔位置的路径距离。在后续测风方案审批环节,由项目单位和测风塔设备厂家人员共同踏勘,二次搬运费和占地费以实际情况为准,确定最终合同价格,其他临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决定。

本次招标实际发生的采购需求是按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招标人不保证总采购量。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实际采购数量不超过本次预计采购金额时,均按本次中标结果履行。合同有效期内,如年度采购有效期内需求金额大于本次预计采购金额,如价格不作调整且双方均无异议也可继续履行。

2.2、时间响应要求: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服务,从接到维修通知到设备正常工作不得超过7天(不含在途时间),从接到通知到测风设备及测风塔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不超过30日。

2.3、招标测风设备品牌:仅限NRG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2.4、项目实施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至2026年9月30日。

2.5、合同签订

本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公司。中标人需要与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由中标人与具体项目所属的项目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如供应商中标后拒绝签订框架协议,或中标后拒绝签订项目合同,将按招标文件条款给予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根据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对违约人采取纳入黑名单、停止合作等相应处罚。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3.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3.2.1、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2、质量保证:

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业绩要求:

近一年以来(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至少具有20套项目前期测风塔销售和安装业绩(不含风电场风功率预测测风塔,须附业绩证明文件)。

3.2.4、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贸易商的,应具有测风设备原厂授权代理证书或测风设备合法来源证明。测风设备具有满足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检验报告。

3.2.5、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与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合作的有效协议和合作方有效资质文件。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媒体:平台;

平台。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8日18:00时整止。

标书总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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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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