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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青海黄南民用机场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11
新建青海黄南民用机场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新建青海黄南民用机场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建青海黄南民用机场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2采购人: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范围:新建青海黄南民用机场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告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1.5服务地点:青海黄南民用机场

1.6质量标准:合格

1.7报告提交期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在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提供且完全符合上报审核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且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等级为甲级及以上(专业为民航)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个人执业专业类别为民航专业)。

(4)财务要求:/

(5)业绩要求:/

(6)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查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后,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截图)如无法在信用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查询到相关信息,供应商需出具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得和其他报名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申请人,应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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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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