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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中国电建贵阳院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储项目一标段场内道路及风机平台、风机基础施工I标劳务作业分包招标公告
2024-09-13

中国电建贵阳院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储项目一标段场内道路及风机平台、风机基础施工I标劳务作业分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储项目一标段已由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批准建设(备案编号:2207-650500-04-01-917086),项目业主为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七角井镇十三间房

2.2规模: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100万千瓦风电

2.3计划工期:55天,2024年11月05日前所有基础浇筑工作。

2.4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储项目标段一项目场内道路及风机平台、风机基础施工I标,包含 29个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T68至T90、T97至T102风机),其中T69为金凤10MW机型,其他28台为金凤9MW机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程劳务施工(场内道路、进场道路及场内改造道路、场内外道路空障改造施工、施工便道等);风机平台开挖回填劳务施工;风机锚栓劳务安装;风电机组至箱变出线工程劳务土建施工(不含电缆敷设);大件运输保通保畅(负责采取牵引等措施,配合风机、塔筒运输单位将风机运输到风机平台)等。包括(但不限于):

2.1.1场内道路及平台施工劳务

(1)场内道路施工劳务;包含但不限于路基、路面、道路防护、道路排水、附属设施、电力及通信改造、空中障碍物迁改,施工期场内道路维护、以及工程移交前场内道路维护保通工作及配合改造前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2)道路大件运输保通保畅,包含但不限于采取牵引等措施,配合风机、塔筒运输单位将风机运输到风机平台;

(3)风机吊装平台施工劳务,包含但不限于平台开挖、修筑(含平台软基处理、围栏等)排水设施修筑、防护设施修筑等。

场内与场外道路分界坐标:X=4781919.636,Y=410815.550

I标段道路工程范围:风机编号T091支线1-31与主线1交点为分界点,其东侧至本项目道路终点:T067机位支线2-13与主线2交点截止、支线1-13与主线1交点截止;该段落范围内的所有主线与支线、支线1-13在本标段范围内。

2.1.2风机基础施工劳务

(1)预应力锚栓组合件的场内装卸车、场内转运、保管、取样检测及安装劳务;

(2)电缆管预埋及其他预埋件(包括沉降观测点埋件)的制作安装劳务;

(3)钢筋制安劳务;

(4)风机基础施工劳务,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处理、钢筋混凝土浇筑、二次高强混凝土灌浆、基础防腐、养护、回填,混凝土、取样、样品养护、送检,沉降观测点埋设、基准点制作、施工期内风机基础的沉降观测;

(5)基础接地及甩头引出劳务作业(不含接地网)。

2.1.3施工区域内(含弃渣场)环水保施工劳务(标段内环保与水保工程和临时措施的实施,含植物措施)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环水保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排水沟、浆砌石挡墙、沉砂池、施工临时用地的整理、弃土弃渣及排污处理及复垦;施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包含抑制扬尘,洒水等内容)。

2.1.4其他

(1)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工程量清单表中未列出,但为完成本标段所必须的实施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购买保险、资料整编、竣工归档等)及除甲供材料外所有材料的采购均由投标人负责。

(2)试验检测: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取样、样品养护、送检;需委托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等),试验检测单位需征得招标人同意,检查验收等,并承担工程范围内质量监督检查相关协调费用;负责吊装平台及地基承载力检测并出具报告;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期沉降观测内容并出具相应报告;

(3)征租地(若有):负责配合征租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测量、土地测量、土地确权、地上附着物登记和清理、协调工作),配合政府的征地补偿工作(永久征租地的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由发包人承担)。若存在征地红线外的相关征地工作及费用补偿(包含但不限于地面附作物的清理赔偿、坟墓迁改、合规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此项工作及费用;附着物清理(包含树木砍伐、拆迁、移坟等);施工场地地下管网线勘察(根据需要保护、迁移及赔偿);

(4)临时工程(若有):办公生活营区、加工厂、施工供水、场内施工用电、施工道路等(含临时用地费用、恢复费用、青苗补偿等),甲供设备及材料堆场建设(含场地租赁、青赔、整平施工、水电接入、值班房采购安装等)、施工期看护以及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

(5)防洪工程:根据设计要求、图纸对少量风机基础施加防洪措施,满足验收条件;

(6)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本标段安全文明施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和华电集团的相关标准;满足当地电网并网相关要求,满足国家能源局当地政府监管办电力相关要求,质监站相关要求,通过专项验收合格,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7中标人数量:1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劳务分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

3.1.2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现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项目经理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非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36号国电新时代2011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原件或盖章扫描件)、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或盖章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盖章扫描件)、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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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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