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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团结村灾后重建、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三位一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污水管网建设
2024-09-13

积石山县团结村灾后重建、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

“三位一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污水管网建设

资格预审公告

积石山县团结村灾后重建、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三位一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污水管网建设已由积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积石山县团结村灾后重建、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三位一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积县建发[2024]411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积石山县团结村灾后重建、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三位一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污水管网建设

2.建设单位:积石山县刘集乡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积石山县刘集乡团结村

4.资金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5.概算投资: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24.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44.2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5.26万元,预备费24.98万元。

6.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积石山县刘集乡团结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重力流污水管道管径DN300,管长约3.045km,污水入户管道管径DN200,管长约2640km管材HDPE双壁波纹管;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27座。(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

7.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2月11日                               

8.标段划分: /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注册造价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査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住建厅智慧住建的门户网站查询;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由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评标委员会。

10. 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3日18:00时至2024年9月18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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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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