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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保安服务公司采购运钞车辆保险和现金保险竞争性磋商
2020-05-08
受郴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采购运钞车辆保险和现金保险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采购运钞车辆保险和现金保险

项目编号:HNLW-2020CZCG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东

项目联系电话:136073577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郴州市保安服务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郴州市人民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晓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0735-2480916

代理机构地址: 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座1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2019年10月-2020年3月共计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1.4要求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2、 特定资格条件:2.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处于有效期内 ), 且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08日 15:47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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