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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批康复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14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批康复

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批康复设备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XZB】20240873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批康复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一标段预算金额180000.00元,二标段预算金额266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一标段主要采购三维电子脊柱测量仪;二标段主要采购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干扰电治疗仪、手法按摩床等设备。

5.2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5.4质保期:不低于3年;每季度安排一次厂家专业的技术人员主动上门进行预防性维护和校准检测,具体内容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并出具书面报告提交医学装备科备案。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II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本项资质。

3.5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3、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书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一套,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4、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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