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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标题1]高平市新华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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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新华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XD-202409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平市新华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M1401000155207838001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文件高行审字【2024548批准,项目业主为高平市公共事业建设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高平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该拟建幼儿园设计为全日制四轨十二个班、托儿所四个班,拟总用地面积17.34亩,建筑占地面积2793.44,总建筑面积624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幼儿园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及附属用房、项目区室外绿化、道路、活动场地、室外管线等配套设施工程等。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为本标段所包含工程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建设地点高平市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徐庄村

4、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4个月,施工工期20个月)

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033.9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委托)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3.2 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协调工作;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如为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3.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142000至2024年09192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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