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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一路天悦湖畔绿道入口景观升级改造项目 -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14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螺一路天悦湖畔绿道入口景观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SS-2024-050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海螺一路天悦湖畔绿道入口景观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 2387515.42元
最高限价:
海螺一路天悦湖畔绿道入口景观升级改造项目(HNSS-2023-050): 无
采购需求: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对天悦湖畔绿道入口及周边环境进行提升改造,总改造面积约4495㎡,其中包含硬质铺装约1468㎡、人行道铺装约622㎡、园林绿化约2405㎡、土方工程约800m³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安装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
海螺一路天悦湖畔绿道入口景观升级改造项目(HNSS-2023-050): 60日历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海螺一路天悦湖畔绿道入口景观升级改造项目: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以及专业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施工单位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按照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非按照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供应商存在上述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3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2.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针对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3.2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承诺函》;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2024年任意月份在供应商本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社保缴纳凭证,以上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以及专业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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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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