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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采购监控及网络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2024-09-15

  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采购监控及网络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JZB2024149

  1. 招标条件

  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采购监控及网络安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黑邮授权【2024】82号】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采购监控及网络安装项目

  2.2预算金额:30.11万元

  2.3服务内容:监控及网络安装项目(详见内容招标文件)。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按甲方时间要求10天内交付工程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不划分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服务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为准)。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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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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