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水松原纸采购(2025年-2027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水松原纸采购(2025年-2027年)
1.2项目编号:GXJD-24111JJ031496
1.3招标范围:
标段 | 采购范围 | 供应商数量 | 不含税采购预算(人民币) | 供货比例 | |
A分标 | 水松白原纸 | 3家 | 大写:陆仟贰佰壹拾壹万贰仟叁佰柒拾陆元捌角 | ¥62112376.80 | 第一中标人50%-65% 第二中标人25%-30% 第三中标人 10%-20% |
水松黄原纸 | |||||
标段 | 采购范围 | 供应商数量 | 不含税采购预算(人民币) | 供货比例 | |
B分标 | 高光助涂纸 | 2家 | 大写:捌佰贰拾伍万柒仟伍佰贰拾壹元柒角 | ¥8257521.70 | 第一中标人55%-70% 第二中标人30%-45% |
亮银转移纸 | |||||
1.4【根据烟草行业有关规定,本项目A标段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5家的,B标段有效投标单位不足4家的,招标人将依法进行重新招标。】
1.5投标人不得就分标里的某个规格进行投标,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本次招标货物的供应商。
2.2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3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2.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别标段或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不按该要求投标的不接受该投标人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2.8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2.9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允许备选方案。
3.1时间: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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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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