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市北区排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测量(BTJY08GCGK2020325)已经由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20]1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市北区排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测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393.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2392.99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开发区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 BTJY08GCGK2020325-01-01 | 石河子市北区排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测量 | 石河子市北区排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测量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电力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勘察需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测量需具备工程测绘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疆内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技术力量雄厚,综合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跨省企业需进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疆信息备案登记。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5月09日 10:00:00至2020年05月14日 2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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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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