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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海亮广场小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09-18

呼和浩特市海亮广场小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海亮广场小区物业服务招标,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亮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述

2.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海亮广场小区物业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CT-ZB00191-2024;

2.2招标规模:总用地面积 1066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6000 平方米,地上住宅、公寓、写字楼建筑面积约 60万 平方米,户数   5401户  。

2.3.招标范围: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亮广场小区范围内物业服务 (海亮广场、海亮誉峰、海亮名门)

2.4项目位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1号

物业类型:住宅2#、6#、7#、8#、10#、11#、公寓B、C、D、E、1#、3#、9#写字楼A;

2.5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9月1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岗位证书或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本企业不得少于十二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1月至今为止的住宅物业服务业绩至少2个,以服务合同为依据)。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7中选企业不得打包转包给其他企业(报名提供承诺书);

3.8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9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10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1)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至 2024年09月25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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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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