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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00005013006602石油辽宁公司2024年度沈阳地区四座加油站和一座油库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09-18
石油辽宁公司2024年度沈阳地区四座加油站和一座油库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石油辽宁公司2024年度沈阳地区四座加油站和一座油库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1100005013006602),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油集团辽宁石油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相关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4)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限制高消费、未发生过经营异常、没有严重违法记录,没有正处于或即将进入破产重组程序,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具有检测职业卫生检测类相关资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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