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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海关丹东海关车辆燃油定点单位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8-09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丹东海关车辆燃油定点单位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丹东海关车辆燃油定点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DDHDCG—201707-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415-31412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海关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5号

联系方式:姜先生 0415-22797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415-3141234

代理机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申请人需为国有经营企业或及其所属公司,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备成品油零售许可证;3、投标人在丹东市区具备两个以上加油点,能提供品种齐全的汽、柴油供应;4、有危险品运输车辆,能保证应急油品供应;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7、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需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8:00 至 2017年08月1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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