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站新增行车室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9

新增行车室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4-0864-GK)

新增行车室设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增行车室设备已通过行政通知【2024】141号审批,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站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南京东站管内梅桂营站

2.2 项目内容:

南京东站管内梅桂营站,新增电子占线板1套,根据集团公司标准化行车室创建计划配置。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4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内行车室改造或相关业绩,并提供至少一份工程合同(2021年至今)。

3.3投标人拟派驻的人员要求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记录)。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2年(2023年度和2022年度或2022年度和2021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7)本项目各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件投标;

(9)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