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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窑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2024-09-19

康县窑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窑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标段)监理已由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发改发〔2024〕1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SJB2024-LN-004

2.2项目名称:康县窑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标段)监理

2.3建设地点:康县大南峪镇。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对象为窑坪河流域(瓦厂坝-出境段)河道,治理河长为9.8公里。本次招标范围为:0+000~2+700处。

具体建设内容为:格宾石笼2034m,固床坝4处/148m,底泥清理28733.9m³,底泥处理1处,浆砌块石护脚1138m,生态拦截沟1442m,提防修复218m,沉水植物3484㎡(种植密度一般保持35从/㎡),挺水植物2613㎡(种植密度一般保持25株/㎡),浮叶植物2613㎡(种植密度一般保持在10株/㎡),灌木6754㎡,草本植物9909㎡。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2.6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阶段范围内的工程监理。

2.7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注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资格,近3年来从事过同类工程监理,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应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现场监理人员须持有相应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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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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