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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孟村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孟村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改扩建项目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孟发改备字[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孟村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改扩建项目;

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孟村营销部部分后勤设施进行改扩建,主要包括新建后勤用房697.41平方米和附属用房修缮、新建自行车棚、院区地面硬化及配套管网维修等。

2.1.3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建设大街东侧烟草局院内;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6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1.7本工程的投标最高限价:3851066.82元;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形式评审,执行“评定分离”政策;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09:00至2024年9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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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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