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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曲县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阳曲县高村乡集贸市场及阳曲县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不分标段)招标公告
2024-09-19

阳曲县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阳曲县高村

乡集贸市场及阳曲县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

1、招标条件

本阳曲县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阳曲县高村乡集贸市场及阳曲县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I1401000278000853001 ,已由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阳审管投字[2024]38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阳曲县政府财政解决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太原农合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该项目新建集贸市场两处共计2025m²,农村商店改造共计950m²,农村特色商业街标识6套,商业网点的智能化升级及配套设施设备1项,商超的配套系统开发1项。主要进行建筑物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室外工程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总投资约831.48万元。

2.2招标编号:Q9A20240910043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建设地点:太原市阳曲县泥屯镇、大盂镇、东黄水镇、高村乡、侯村乡、凌井店乡、杨兴乡、西凌井乡

计划工期:2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得规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9192000分至202492620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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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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