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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安检设备配件更换及维修项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4-09-19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安检设备配件更换及维修项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安检设备配件更换及维修项目采购二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邮区中心2台人工安检机设备光源漏油,损坏部件为安检机光源模块,不能正常使用,已影响邮区中心安检工作正常运行。为保障邮区中心邮件安检工作正常运行,邮区中心2台安检机设备光源模块需全部更换及维修。

  预算金额:3.94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1年。

  2.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安检设备配件更换及维修项目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邮箱,以方便代理机构与供应商联系。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9 月19 日至2024年9月 25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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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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