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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0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9424,招标人为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龙源电力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共计涉及赤峰市翁牛特旗、林西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共计4个旗县。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建设规模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230721亩。其中:人工造灌木面积16952亩、封沙育林育草49847亩、人工种草40105亩、人工造灌木+人工种草103681亩、板下治理20136亩、工程固沙120633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开发布局与有序利用规划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光伏治沙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光伏风电开发特点,与当地防沙治沙需求,考虑到管理的便捷性及项目实施的可落地性,将项目区划分为光伏风电区、异地治沙区两个治理区
2.1.2招标范围:
龙源电力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工程监理服务为赤峰市翁牛特旗、林西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共计4个旗县沙化土地综合治理230721亩。其中:人工造灌木面积16952亩、封沙育林育草49847亩、人工种草40105亩、人工造灌木+人工种草103681亩、板下治理20136亩、工程固沙120633亩。分为光伏风电治理区、异地治沙区。龙源电力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的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协调等工作。对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进行审查,确认分包单位及其分包任务范围;(2)参与或组织审查承建单位及分包单位提出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资金运用计划等;(3)复核单位工程的开工条件;(4)监督承建单位严格履行承包合同和执行工程技术标准;(5)核查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6)核查栽植林草种苗的当年成活率,三年保存率,良种使用率,乡土树种草种使用率,经过一个风季后工程固沙沙障完好率,沙障建设保苗率等符合国家、自治区防沙治沙要求标准值以上;(7)核查工程进度和投资使用情况,审查承建单位的月、季度防沙治沙工程进度报审表;(8)对结合工程进行的专题科研试验的技术方案及费用提出意见并参加成果鉴定,对其研究成果或其它新技术、新工艺在工程中的应用,提出意见;(9)对重大设计变更提出监理意见;(10)参与工程建设中重大技术、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处理;(11)协助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等事宜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技术协调工作;(12)协助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13)检查试运行条件;(14)复核工程结算;(15)负责检查工程总体状况,鉴定工程质量;(16)督促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详见技术文件规范。
2.1.3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1个月完成全部治沙监理任务(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服务进度:异地治沙工期为3个月;光伏风电区治沙工期为8个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各级政府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满足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投标人有义务配合完成项目创优工作。具体详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防沙治沙或绿化工程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防沙治沙或绿化公工程项目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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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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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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