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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项目 - 公开招标公告
2024-09-20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乐东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KN2024-136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项目名称: 乐东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13907058.48元
最高限价:
乐东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项目(HNKN2024-136): 13907058.48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乐东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项目(HNKN2024-136):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视为服务期)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乐东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项目: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 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18时00分至2024年09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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