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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大型养路机械 大修项目采购公告
2024-09-24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大型养路机械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4-538二次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大型养路机械大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单位需具备相应大型养路机械五级修程承修能力,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相应车型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并能够提供国铁集团下属监造部门出具的相应大修大型养路机械的《新造/检修自轮运转设备竣工移交记录》。

5、投标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营业执照,结算时提供正规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招标结果金额中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招标或合同履行期内,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税率及税价合计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5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09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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